2022-03-23 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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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概要地闡釋可能獲豁免遵行《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發牌規定的某些情況。假如你需要更切合你的情況的指引,便應參閱《證券及期貨條例》或諮詢專業顧問的意見。
為求簡明起見,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頁的其餘部分所提述的'牌照'與'注冊'具有相同涵義,而“持牌/領牌/獲發牌"與“獲授予注冊"亦具有相同涵義。
附帶豁免
假如你進行的若幹受規管活動完全附帶於你已獲發牌的另一類受規管活動,你便可能無須就前者領牌。在斷定附帶豁免是否適用於某項活動時涉及各種相關因素,例如有關活動是否附屬於持牌法團已獲發牌或將獲發牌進行的其他受規管活動,是否就有關活動收取獨立的費用,以及有關活動是否構成持牌法團業務的主要部分。附帶豁免可能適用於以下情況:
就第1類受規管活動獲發牌而進行若幹其他受規管活動
你已就第1類受規管活動(證券交易)獲發牌,並擬進行第4類受規管活動(就證券提供意見)、第6類受規管活動(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或第9類受規管活動(提供資產管理)。假如你擬進行的第4類、第6類及第9類受規管活動完全附帶於你的證券交易業務,你便無須就這三類受規管活動領牌。這項豁免通常適用於股票經紀為其本身的證券客戶提供投資意見或管理委托帳戶。
就第2類受規管活動獲發牌而進行若幹其他受規管活動
你已就第2類受規管活動(期貨合約交易)獲發牌,並擬進行第5類受規管活動(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及/或第9類受規管活動(提供資產管理)。假如你擬進行的第5類及第9類受規管活動完全附帶於你的期貨合約交易業務,你便無須就這兩類受規管活動領牌。這項豁免通常適用於期貨經紀為其本身的期貨客戶提供投資意見或管理委托帳戶。
就第9類受規管活動獲發牌而進行若幹其他受規管活動
你已就第9類受規管活動(提供資產管理)獲發牌,並擬進行第1類受規管活動(證券交易)、第2類受規管活動(期貨合約交易)、第4類受規管活動(就證券提供意見)及/或第5類受規管活動(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假如你擬進行的受規管活動純粹是由於提供資產管理業務而産生,你便無須就該等受規管活動領牌(就第4類及第5類受規管活動而言,該資產管理業務必須涉及集體投資計劃下的投資組合管理)。這項豁免通常適用於基金經理為其本身的客戶管理證券及/或期貨合約投資組合時,向交易商發出交易指示或提供投資建議/研究報告。
證券交易商──保證金融資人的豁免
假如你已就第1類受規管活動(證券交易)獲發牌,便無須另行就第8類受規管活動(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領牌,以進行向你的客戶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的活動。然而,你需要就繳足股本方面遵守更嚴格的財政資源規定,才可進行有關活動(請參閱持牌法團 > 特定核準準則> 財政資源)。這項豁免通常適用於同時為本身的證券客戶提供保證金融資的股票經紀。
請注意,在所有情況下,認可財務機構一律無須就第8類受規管活動注冊,以進行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的活動。
信貸評級服務
假如你有意擬備信貸評級以供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向公眾散發或以訂閱方式分發,你便須就第10類受規管活動領牌。
如商號所擬備的信貸評級隻供其內部使用,例如銀行評估對手風險的內部系統,由於該等信貸評級不擬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向公眾散發或以訂閱方式分發,亦不會在合理期望下如此散發或分發,該商號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目的而言,相當可能不會被視為“提供信貸評級服務”。
同樣地,如商號(例如商業信貸資料服務機構)隻收集、整理、散發或分發有關除個人以外的任何實體的負債或信貸曆史的資料,亦相當可能無須就第10類受規管活動獲發牌。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亦不包括在該規管製度之內,因為《證券及期貨條例》下“信貸評級”的定義並不涵蓋有關個人信用可靠性的意見。
另請參閱《常見問題》(信貸評級機構)。
與專業投資者進行交易的豁免
假如你以主事人身分行事並隻與專業投資者進行交易,便無須就期貨或證券交易的活動領牌。這項豁免適用於下列情況:
涉及期貨合約的交易
涉及證券的交易
涉及集團成員公司的豁免
假如你純粹向你的全資附屬公司、持有你全部已發行股份的控股公司或該控股公司的其他全資附屬公司提供與受規管活動有關的意見或服務,你便無須就第4類受規管活動(就證券提供意見)、第5類受規管活動(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第6類受規管活動(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或第9類受規管活動(提供資產管理)領牌。
涉及提供意見的活動
這項豁免不應適用於某法團向其集團成員公司就該集團成員公司的客戶資產提供意見的情況。然而,假如向集團成員公司提供投資意見及/或相關研究報告以供其自行使用,盡管該集團成員公司在為其客戶服務時可能全部或部分依賴該等意見/研究報告,但若該集團成員公司是以本身的名義向客戶提供意見/研究報告,並且在提供有關意見/研究報告之前已評估法團的意見,則上述豁免仍然適用。
涉及資產管理活動
這項豁免僅適用於某法團向其所屬集團的(全資)成員公司就該集團成員公司的資產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情況,而不應將其理解為適用於對集團成員公司客戶的資產的管理。管理屬於第三方的資產將構成“資產管理”並導緻有關人士須申領牌照。
專業人士的豁免
假如你是律師、大律師或專業會計師,而你提供的意見或服務完全附帶於你作為律師、大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的專業執業,你便無須就第4類受規管活動(就證券提供意見)、第5類受規管活動(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第6類受規管活動(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或第9類受規管活動(提供資產管理)領牌。
假如你透過下列途徑就證券、期貨合約或機構融資提供意見或發出相關的分析或報導,便無須就第4類、第5類或第6類受規管活動(視屬何情況而定)領牌:
信托公司的豁免
涉及證券的交易
假如你是根據《受托人條例》第VIII部注冊的信托公司,並以某集體投資計劃的代理人身分代表你的主事人執行派發申請表格、贖回通知、轉換通知及成交單據,及/或收受金錢及發出收據等職能,你便無須就第1類受規管活動(證券交易)領牌。
涉及提供投資意見的活動
作為信托公司,假如你提供的投資意見或服務完全附帶於你所履行作為注冊信托公司的職責,便無須就第4類受規管活動(就證券提供意見)、第5類受規管活動(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第6類受規管活動(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或第9類受規管活動(提供資產管理)領牌。
涉及資產管理活動
若出任酌情信托的信托人的信托人公司委任適當人士管理有關的投資組合,或實際上在履行其信托人職務時依據專業意見行事,則無須獲發牌照。然而,若提供投資組合管理服務成為信托人公司獨立或獨特的業務,則有關信托人公司多數不可援引完全附帶的豁免,而需要就第9類受規管活動申請牌照。
杠杆式外彙交易的豁免
《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5內就“杠杆式外彙交易"訂定多種豁除情況。舉例說,假如你是認可財務機構,便無須就第3類受規管活動(杠杆式外彙交易)注冊,亦可進行有關的活動。
《證券及期貨(杠杆式外彙交易–豁免)規則)列出有關《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5內“杠杆式外彙交易"定義部分第(xiii)段所提述的豁免的規定及條件。詳情請參閱有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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